1958年我国宣布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1958年,我国正式宣布将领海宽度确定为12海里。这一决定标志着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宣示。领海宽度是指一国主权管辖海域的海床和底土在海水面以上的部分,包括内水、领海的水域、海床和底土。12海里的宽度不仅保障了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也彰显了我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定立场。这一规定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一致,体现了我国在国际法框架下的合法权益。

1958年9月4日中国的领海宽度为多少海里
1958年9月4日,中国宣布了新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一决定是在《关于领海的声明》中提出的,该声明于1958年9月4日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公布。这一宽度与苏联、越南、印度等社会主义国家及一些非洲国家一致,但低于一些西方国家主张的20海里领海宽度。

1958年我国宣布的领海宽度为多少海里
1958年,我国宣布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一决定是在《关于领海的声明》中提出的,该声明于1958年9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旨在明确我国的领海范围和主权。根据这一声明,我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一规定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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