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旅行社的十大忌讳
开设旅行社时,有一些忌讳需要避免。忌讳没有明确的经营理念和规划,这样容易导致业务混乱。忌讳盲目追求规模,忽视服务质量。再者,忌讳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运营困难。还有,忌讳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此外,忌讳与同行恶性竞争,要寻求合作共赢。同时,忌讳管理混乱,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忌讳忽视法规政策,合规经营是前提。遵循这些忌讳,旅行社才能稳健发展,赢得客户信任。

开旅行社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设旅行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涉及法律法规、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导游人员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拥有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或者租用经营用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且需满足房屋安全要求。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以及满足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如5座以上客车或旅游车辆)。
3. 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这可能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检查等。
4. 注册资本:设立旅行社,其注册资本应为30万元以上,但需注意的是,如果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醉低限额为20万元;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醉低限额为120万元。
5. 经营管理人员:需有至少3名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同时需满足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6. 导游人员:除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外,其他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导游证。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设立旅行社还需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进行备案。
此外,开设旅行社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不能同时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除非是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 不能接受旅游者提出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餐饮等,但可以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信息咨询等。
* 如果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那么其经营范围不得包含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的中国公民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满足上述条件后,还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向当地县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开旅行社的十大忌讳是什么
开设旅行社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忌讳,以确保业务的成功和客户的满意度。以下是开旅行社时需要避免的一些常见忌讳:
1. 盲目跟风:不要盲目模仿其他旅行社的做法,应该根据自身资源和市场需求制定独特的业务策略。
2. 忽视市场调研:在开设旅行社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客户的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
3. 缺乏专业团队:确保你的团队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 价格战:过低的价格可能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公司的声誉。应该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独特的卖点来吸引客户。
5. 忽视客户体验:客户体验对于旅行社的成功至关重要。应该注重客户的每一个细节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6. 不注重品牌建设:建立和维护一个强有力的品牌形象对于旅行社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7. 不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的业务活动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8. 不进行财务规划和管理:合理的财务规划和管理对于旅行社的稳定运营至关重要。
9. 不进行创新:旅游行业变化迅速,不进行创新可能会使旅行社失去竞争力。
10. 忽视风险管理:旅行社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应该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来应对这些潜在问题。
总之,开设旅行社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战略和运营计划,并不断学习和适应市场的变化。










